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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份的納塔莎颱風侵襲終於結束,累到簡直脫了一層皮。
 
自從西班牙的海外實習結束後,我想我這輩子一定不會再跟歪粿仍交手了。
但人算不如天算,結至目前為止與歪粿仍交手的三次經驗,我覺得我一定要好好跟有志從事藝術行政的夥伴們分享,希望你們可以減少被折磨的程度。




在這個彈性很大的藝術教育公部門,我一來上班馬上就面對教育部中綱計畫的狙擊,這個計畫案邀請的是戲劇理論大師:紐約大學的理查.謝喜納大教授,對於一個公文格式與官方流程都不甚了解的約聘人員,光是搞懂所有的行政程序就弄得我一個頭兩個大,以前在表演團隊是有多少預算我們就編列多少錢,高興怎麼編就怎麼編;公部門不行,一切按照基準來,工讀生有工讀生的標準,餐費有餐費的標準,鐘點費有鐘點費的標準,落落長一大張不看清楚亂核你就倒大楣了!一般來講學校單位統一用教育部的基準,如果是國科會計畫案就按照國科會基準,重點是經費的用度一定要在核銷前規劃清楚,才不會在核銷時出問題措手不及。
 
    第二次與歪粿仍交手的經驗就是這次突發狀況很多的泛唱之道:娜塔莎小姐的大駕光臨,到這邊我就發現歪粿仍對酬勞的重視程度,一毛錢都算的非常精準。台灣人常犯的毛病就是對歪粿仍太好,對他們的需要有求必應,所以歪粿仍就容易耍任性,甚至打著邀請單位的名義騙吃騙喝(這是我聽說的),這種時候就要跟歪粿仍簽訂詳細清楚的合約,包含工作項目、經費、活動節目的版權等等,一開始講清楚,就可以避免很多糾紛,而且萬一未來發生問題,還有一個可以申訴的籌碼,不至於吃太多悶虧。
 
    再來歪粿仍好不好相處,工作態度佳不佳,那真的是看老闆與歪粿仍的交情夠不夠好了,基本上展現台灣人的熱情都會獲得不錯的回應,雖然藝術家總是有不可避免的任性,但個性好相處的人工作上着實會比較順利,想想看如果彼此對看不順眼,不但工作痛苦未來也不可能有交集啦!
    
    還有一個要注意的是歪粿仍來台如果超過14天就必須申請勞委會職訓局的來台工作許可證,這邊可以參考網站並檢具相關資料申請,因為職業分類太多大家就自己上網慢慢看吧(這邊就又是非常可怕的行政程序了@@)。
 
    以上講了幾點,瞭解流程後似乎不太困難,但對於第一次承辦歪粿藝術家來台的行政人員,想必會是夢靨一場,但所有的流程走完後,活動也圓滿結束,就不會是痛苦的收拾善後啦!
    
    最後在這裡我要感謝老天爺與眾多貴人相助,才讓我成功熬過了娜塔莎的侵襲,特別是我們的另一個助理與舞監,我們遇到了很多突發狀況但都一一逢凶化吉,真的是謝天了;然後也因為這個案子讓我第一次有了執行製作的頭銜,這個執行製作,還真不是人當的啊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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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ttlechien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